车险史上最严格处罚
春节刚过,2018年2月23日,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2018)6-14号处罚决定,同时涉及多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处罚力度堪称车险史上最严。
这次处罚主要涉及人保、平安、太平洋、太平四家公司,在分公司主要是四川和福建两省的多家分公司。
涉及对总公司的主要处罚有:
平安财险
董事长、总经理等7人,6人警告、罚款,1人撤销任职资格
人保财险
副总裁等5人警告、罚款
太平财险
副总经理等6人警告、罚款
太保财险
总精算师等6人警告、罚款
分公司的处罚内容有:
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平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主持工作副总和分管副总撤销任职资格;
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太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和分管副总撤销任职资格。
不再留于形式的动真格处罚解读
这次处罚区别以往的有几点动真格的地方:
1、“停业”终于有了实质的并且明确的表述
在地方保监局,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的处罚其实一直就有。但以往都是解读模糊。大多到了执行层面就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最终“停业”,执行成了停止新业务。而新业务原来的“理解”为新车和转保业务,续保业务不含在停业之内,处罚的力度有限。因此这个所谓的停业处罚没有力度。
而这次,明确了“停业”的内容:停业停的是商业车险,除了交强险,被处罚对象不能受理商业车险业务(包括续保、新车、转保)。在这种处罚下,被处罚对象能做的业务只有:交强险、批改和退保。
2、处罚范围和力度上都比过去强很多
从公司层面,“三大家”人保、平安、太平洋无一幸免。虽然从分公司目前只是四川、宁波、福建几个省市,但这个处罚标准定下后,后面范围的扩大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从职务层面,最高的平安产险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建平,还有多家总部的主管副总都受到了警告处分。而分公司层面多家总经理,甚至被撤销任职资格。
3、互联网保险的马甲也不管用
几家公司受罚的重要原因之一都是因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保险公司一度以创新业务等名义转移或列支费用的做法,这次也受到严厉的打击。
各种变相列支费用如(集分宝或者积分等形式),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的方式是这次处罚重点。这种方式有利于倒逼保险公司费用列支转移避开监管的方式。而更多的从真正优化车险业务结构角度去调整经营策略和方式。
当然这不代表其他渠道就没有“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而是互联网方式交易痕迹更容易取证。
十年难遇的听证会背后有什么?
针对本次监管处罚,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平安产险四川分公司以及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都第一时间发起了听证会,1月17-19日与监管就相关问题进行当堂对质。当然,结果大家也知道了,三家公司的听证会均以失败告终。
保险公司因为受到处罚要求进行听证,在业内尚属首次,上一次保监会举行听证会还是在10年前,因为交强险费率调整,特邀请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等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充分进行质证和辩论。
这从保险公司分公司层面,说明保险公司也被处罚标准逼到了一定“绝路”。过去的监管处罚不痛不痒,转移费用的方式已经不好用。才会用这么激烈的方式来应对。
从整体来说,车险的变革势在必行,只是这个套如何解下来是个问题。
车险的最终出路在哪里?
其实从保险公司到代理、到个人,各个环节都很累。最终冗长的业务链或者信息不透明,分割了车险费率。但从监管趋势来看,车险费率一定是越来越透明。
这种形势下,单一车险很难完成业务闭环。对于保险这个附属属性产品来说,最终应该是和车相关完成整个业务闭环才是正途。
这个业务闭环有,车险、新车、维修、保养、二手车、延保......对应的产业链组合出几种不同的业态。
传统的新车(4S店)+车险的份额很难顷刻间打破,其他的以代理为主体的半壁江山会是变数最大的一块。这种一定是从保险到后市场业务闭环体系下的创新体系。
用之前评价汽配供应链的一句话说:
最终打败车险的一定不是车险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