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报告—建立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方式
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主要是为汽车制造商的产品提供各种融资和租赁服务,而其融资对象则分为经销商融资和零售融资。根据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基本性质及零售融资。根据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基本性质及国外所积累总结出来的先进经验,可以采取下面的几种方式组建汽车金融服务机构:
1.各厂商直接组建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汽车产业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因此对其产品进行融资时,就要求融资机构在进行融资评估时掌握很高的专业知识,能对产品有很细致的分析和了解。显然 除了制造商自己的金融服务公司以外,其它机构很难达到这个要求。因此由汽车制造商组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是国际上的主流做法。
2、银行建立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
由于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多,分支机构比较广,对贷款业务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有自己一套成熟的办法,所以银行在为汽车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 我国汽车制造商的资金有限,社会融资渠道也不丰富,而且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银行仍将在一段时期内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中的重要角色。而这也可以起到一个过渡性主体的作用,推动和加快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建立和发展。
3、由非汽车制造商厂产的财务公司组建成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截至目前为止,全国共有69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中大多数都不是汽车厂商的财务公司。这些财务公司中,有些资金实力是相当雄厚的,因此,若能将这些公司的经营扩大,允许它们从事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必能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同时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增加,也有利于行业竞争的出现,从而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4、从国际成熟市场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一种组建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方式。比如在美国,有一些信贷联盟组织也为各大公司的汽车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为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消费融资等服务。我国目前可能还没有这种性质的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类机构也肯定会出现,这类机构的特点是资金来源比较分散,比较广,但它也有助于为成员内部的消费提供融资,从而使得信贷联盟组织在涉足汽车在金融服务进也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
综上所述,一个比较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将能够包容各种金融机构来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其所需的金融服务,但是从目前看来,我国最可取的是第一种方式,首先应尽快允许各汽车厂商组建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汽车厂商、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吸纳在商业银行工作过,有丰富金融服务经验的人员参加,按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批准成立。只有汽车集团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才有可能真正与汽车厂商荣辱与共、与汽车市场消涨与共,追求汽车工业的最大发展。商业银行、非汽车厂商的金融服务持续的积极性,在汽车市场低迷或启动困难时,会立即倾向于转向更有利可图的金融产品,而组建金融联盟组织在中国还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因此为了缩小中国汽车工业、金融服务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应尽快的促进第一种组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方式实现,即允许汽车厂商组建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进行汽车厂商组建成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试点工作。